泰州市姜堰区兴泰中心小学操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7 15:03:54

 兴泰中心小学操场地块位于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甸址村,府前河南侧,兴泰幼儿园西侧,占地面积9547平方米。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属甸址村集体土地,于2012年被兴泰中心小学租用建设为操场。2018年,该地块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土地。依据合规要求,现需对该地块补办相应的土地变更手续,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公共服务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日实施)第五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使土地变更手续合理合规,泰州市姜堰区兴泰中心小学现委托清泉先科检测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兴泰中心小学操场地块补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项目地块规划为小学用地A33a,需参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本次调查工作主要涉及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其主要成果如下:

1、资料收集:本次调查通过收集1966年、2005~2020年的历史影像图等资料,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和兴泰中心小学操场,操场建设工程质量达标,周边无污染型工业企业。

2、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无外来堆土,无固体废物,无地下水井、明沟、河流/径流,存在建设操场跑道必须的雨水管道。土样快速检测数据表明,地块内表层土壤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无明显异常。

3、人员访谈:根据人员访谈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调查地块及周边未曾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未发现有外来土壤和固体废物堆放,操场使用过程中,未发现异味。

经本地块历史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无潜在污染源。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可以在第一阶段得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的结论。